黄骅市人事局文件
黄人字(2008)21号
关于2008年政府系统
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沧州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沧人办[2008]162号) 精神,现对我市2008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2008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在副科级以下已经完成登记的公务员中进行(尚未批准登记的人员,按照岗位及本人身份暂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在表上注明“未登记”字样)。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步骤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二)个人总结。被考核公务员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
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如实撰写述职报告。
(三)述职测评。
1、个人述职。被考核人的个人述职一般要在全体人员大会上进行,单位人员过多的可以根据人员的分工、层次、工作性质等情况分类分组进行。少于十人的单位必须要全体参加。
2、量化测评。根据个人述职情况及平时表现,对照《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测评要素、权重及参照标准》(附件三)为每个人进行打分。量化测评的计算,单位主管领导、本科室人员、其他科室人员的权重比例一般为5∶3∶2(人员较少的单位,本科室人员与其他科室可以不作区别,但主管领导的打分权重不能低于50%)。由单位负责人事的科室,根据考核测评标准得分情况和权重比例,核算出每个人的分数。
(四)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的确定,要以平时考核记实情况、季度自查和半年初评情况为基础,结合年度考核及测评结果进行。公务员考核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
1、被考核人首先由直接领导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科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科室负责人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2、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根据个人测评分数、直接领导的意见及平时考核情况,按规定指标差额提出人选,经中层干部测评评选后,仍以差额提交单位党组(党委)确定。
(五)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过程中,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六)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三、实施奖惩
依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通过年度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给予以下奖励。
(一)嘉奖:凡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当年给予嘉奖奖励;
(二)记三等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年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1、连续三年(2006-2008)考核优秀,且成绩突出的人员;
2、本年度考核为优秀,工作中有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被县(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
(三)记二等功:连续三年(2006-2008)考核优秀,在本年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成绩特别突出且有较大社会影响人员,当年给予记二等功奖励。
惩戒工作按照《公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的相关政策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调任和转任的公务员,由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四)从军队转业到机关工作的公务员,由接收单位考核,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七)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人员,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认真接受培训、没有完成规定学习、培训任务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定为优秀和称职。
(八)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考评员具体负责。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人、人事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其中,群众代表必须经过民主推选产生。
(二)要重点做好优秀等次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的确定工作,对那些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差,按标准应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要敢于打破情面,不搞迁就照顾。
(三)公务员对自己的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必须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党委(党组)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仍不服,可以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诉。
六、补充说明
(一)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群系统科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布置,实行总量控制、分类审核。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工作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其优秀和奖励指标,不能和公务员的指标混用。
(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市直(含街道办事处)财政供养人员的考核奖励经费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参加考核人数缴纳考核奖励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各乡镇除公务员以外人员,按每人每年15元标准缴纳考核奖励经费。
(四)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考核材料。
(五)各单位可登录http://www.hhrcsc.com(黄骅人事人才网)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附件:
1、《2008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2008年度奖励指标分配表》
3、《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测评要素、权重及参照标准》
(以上附件发至各考核单位,请遵照执行)
4、《╳ ╳党委(党组)关于2008年度考核、奖励结果的公示(样式)》
5、《各单位上报2008年年度考核材料时间安排表》
6、《╳ ╳(单位)关于2008年度考核、奖励结果的公示报告(样式)》
7、《关于 (单位)工作人员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审核报告》
8、《公务员2008年度考核测评分数汇总表》
(以上附件发至考核单位,用A4纸打印,报书面材料)
9、《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
11、《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情况登记表》
12、《2008年度实施奖惩情况统计表》
13、《2008年度政府机关公务员考核花名册》
14、《200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花名册》
15、《2008年度记三等功人员花名册》
16、《2008年度记二等功人员花名册》
(以上附件发至各考核单位,使用考核系统软件的单位将信息录入系统软盘并报书面材料,暂未使用软件的单位将以上信息制成EXCEL文件并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17、《 年度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8、《 年度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9、《 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1、《国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申报二等功的,此表一式填写三份并附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2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二等功人员同上)
(以上附件发至参加考核的个人,务必用碳素或蓝黑钢笔填写,字迹要规范、清晰,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3、公务员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上报)
黄骅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